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振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李明澈先生、古淑敏女士、刘涛先生、李包产先生、郭聪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振斌先生、李明澈先生、束珺女士、古淑敏女士、吴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五届董事会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同意李振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同意李明澈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同意束珺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同意古淑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同意吴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涛先生、李包产先生、郭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刘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五届董事会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同意刘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同意李包产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同意郭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29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决议;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