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7证券简称:华信新材公告编号:2025-030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李振斌先生、李明澈先生、束珺女士、古淑敏女士、吴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涛先生、李包产先生、郭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各位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刘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的人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2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振斌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1985年至1998年曾就职于江苏省新沂市电化厂,历任车间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厂长。1999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至今任上海华智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至今任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至今任江苏华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至今任江苏信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李振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28,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956%;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智信科技有限公司61.1300%的股权,占公司总股份的29.3908%。李振斌先生担任控股股东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李明澈先生系父子关系,李明澈先生和董事古淑敏女士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李明澈先生,198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7月起历任公司生产系统技术员、市场部业务副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2015年至今任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至今任公司董事、上海分公司负责人,2021年至今任上海沂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至今任江苏华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至今任上海沪铭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信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明澈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股东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3839%的股权,占公司总股份的1.0184%。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振斌先生与李明澈先生系父子关系,李明澈先生与董事古淑敏女士系夫妻关系。除此之
外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束珺女士,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9月起历任公司办公室文员、团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2012年至今任上海华智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21年至今任上海沂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至今任江苏华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至今任江苏信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束珺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智信科技有限公司
0.8347%的股权,同时担任控股股东董事,持有公司股东徐州华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635%的股权,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5884%股权。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古淑敏女士,198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7月至今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生产车间员工、财务部会计、财务部副经理、上海分公司财务经理。2021年至今任上海沂宁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江苏华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古淑敏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李明澈先生系夫妻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振斌先生与李明澈先生系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吴雷先生,198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员、质量技术部检验员、质量技术部副经理,2022年至今任江苏华信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质量技术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吴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涛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9年7月至2002年2月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2002年3月至2008年2月任内蒙古经达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08年3月至2019年10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总部)高级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北京明德立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李包产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3月至2010年9月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任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15年9月至2021年5月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6月至今任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法务BP、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湖南安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李包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郭聪先生,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2001年7月至2004年9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员,2007年7月至2010年1月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1月至2010年3月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3月至2015年3月任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3月至2024年4月任北京市中治律师事务所律师,2024年4月至今任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4年2月至今任郑州航空港商品贸易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物流建设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郭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