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
月
日在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号公司
号楼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人,实到
人。公司董事长钟若农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公司业务规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经过谨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对微波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5年
月
日调整至2026年
月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审议: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不超过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审议: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三、备查文件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