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9日通过专人送达、邮递、传真、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行钢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0日,并以14.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18.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同时,监事会认为董事
会确定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