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300729)_公司公告_乐歌股份: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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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歌股份: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

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完成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工作和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项乐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项乐宏(主任委员)、郝亚斌、华秀萍

2、审计委员会

陈翼然(主任委员)、华秀萍、黄晓红

3、提名委员会

郝亚斌(主任委员)、项乐宏、华秀萍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华秀萍(主任委员)、郝亚斌、项馨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均符合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如下:

总经理:项乐宏先生

副总经理:朱伟先生、李响先生、泮云萍女士、孙海光先生、顾朝丰先生

财务总监:朱伟先生

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助理:虞浩英女士

内审负责人:王海涛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瞿奇龙先生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虞浩英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瞿奇龙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份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虞浩英、瞿奇龙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436号乐歌大厦17楼

电话:0574-55007473

传真:0574-88070232

电子邮箱:law@loctek.com

四、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刘满达先生、贺雪飞女士、王溪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姜艺女士、李响先生、泮云萍女士、夏银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艺女士及其配偶项乐宏先生通过丽晶电子集团控制公司69,704,758股股份,项乐宏先生通过麗晶國際控制公司49,801,028股股份,姜艺女士通过聚才投资控制公司18,538,650股股份,项乐宏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15,048,295股股份,姜艺女士个人直接持有公司9,272,824股股份。项乐宏、姜艺夫妇合计控制公司 162,365,55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53%,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夏银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响先生、泮云萍女士持股情况详见附件简历。

上述离任董事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份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和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附:

李响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至2009年,就职于宁波威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研发经理;2009年至2010年,任丽晶时代信息中心经理。2010年5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曾任国内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25年8月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海外仓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8,240股股份,通过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17,949股股份。除此之外,李响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泮云萍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士,堪培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至2010年,就职于丽晶时代;2010年5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2020年1月至2025年8月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国际营销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泮云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66,731股股份,通过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29,771股股份,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42,622股。泮云萍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顾朝丰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苏州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1年7月,就职于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无锡森鑫工具公司,任品质负责人,2001年9月至2017年6月,就职于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担任工厂总经理职务。2017年7月起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顾朝丰先生持有公司308,670股股份,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622股股份。顾朝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孙海光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99年至2003年,就职于SGS宁波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任高级检验工程师;2003至2006年,就职于必维国际检验集团(BureauVeritas),任宁波区域主管;2006年至2010年,就职于北京IM商贸咨询有限公司,任质量总监;2011年1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孙海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4,990股股份,通过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63,466股股份。孙海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虞浩英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辅修法律,中级经济师。2009年9月-2010年6月,就职于招商银行,从事对公会计工作,2010年8月-2016年4月,就职于宁波日报开发导刊编辑部,从事记者工作。2016年4月-2021年7月,担任雪龙集团(603949.SH)总经办主任助理,2016年10月-2021年7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战略公关总监;2024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虞浩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虞浩英女士持有公司13,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瞿奇龙先生:199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2年7月至2023年9月任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300894.SZ)证券事务专员,2023年10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董秘办,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瞿奇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瞿奇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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