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三亚荣盛业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荣盛亚商创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三亚荣盛业基金”)计划于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8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64,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6,431,804股的0.99999%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更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全文简称“本次减持”或“本次减持计划”)。三亚荣盛业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2025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亚荣盛业基金自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8,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6,431,804股的0.14118%,前述权益变动后,三亚荣盛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321,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6,431,804股的4.99993%,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三亚荣盛业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三亚荣盛业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三亚荣盛业基金本次减持数量为合计不超过1,264,3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6,431,804股的比例按照4位小数计算为1.0000%,按照5位小数计算为0.99999%。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方式获得的股份。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三亚荣盛业基金 | 集中竞价 | 2025年5月29日-2025年8月25日 | 26.54 | 1,264,300 | 1.0000 |
| 合计 | 1,264,300 | 1.0000 | |||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计算依据为减持时公司总股本126,431,804股。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减持前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 ||
| 三亚荣盛业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6,500,000 | 5.1411 | 5,235,700 | 4.141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500,000 | 5.1411 | 5,235,700 | 4.141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注:本次减持前后,公司总股本均为126,431,804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三亚荣盛业基金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股东三亚荣盛业基金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亚荣盛业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股东三亚荣盛业基金本次减持系其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三亚荣盛业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