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741证券简称:华宝股份公告编号:
2026-008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的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股份”)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科创中心项目”)和“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以下简称“数字化转型项目”)的投资计划。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
月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8]
号文《关于核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8年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5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77,37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531,881.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1,842,118.86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8年
月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0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尚未完成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44,997.42 | 2029年6月30日 |
| 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 | 2026年12月31日 |
三、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的情况
(一)本次调整后投资计划进度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分年度投资计划(调整后) |
| 华宝股份科技创新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 | 2029年6月30日 | 2030年12月31日 | 第一年(2021年度):168.29第二年(2022年度):334.94第三年(2023年度):439.07第四年(2024年度):72.62第五年(2025年度):192.72第六年(2026年度):1,300.00第七年(2027年度):10,000.00第八年(2028年度):16,000.00第九年(2029年度):10,000.00第十年(2030年度):6,489.78 |
| 华宝股份数字化转型项目 | 2026年12月31日 | 2028年12月31日 | 第一年(2021年度):353.42第二年(2022年度):2,000.00第三年(2023年度):390.70第四年(2024年度):1,000.00第五年(2025年度):406.62 |
| 项目名称 | 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分年度投资计划(调整后) |
| 第六年(2026年度):480.00第七年(2027年度):500.00第八年(2028年度):869.26 |
(二)本次调整的原因“科创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4,997.42万元,所需土地性质应由工业用地变更为研发用地,自有地块土地性质变更及相关土地收储工作已完成,用地手续办理及后续事宜持续推进中,其中,自有土地补充合同及合并后的整体土地合同目前正由政府相关部门拟定中,土地合同的拟定与签署进度晚于预期,土地合同正式签署后方可开展后续项目建设工作。因此,根据项目土地开工的实际进度,公司经综合评估,拟调整科创中心项目分年度投资计划,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9年
月
日调整至2030年
月
日。“数字化转型项目”是通过数字化改造构建一体化服务平台,内容包括应用前台、能力中台、基础后台三个部分,以实现企业数字化转型以及提升运营效率。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以生成式AI、大模型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突破性发展与快速迭代,对公司数字化转型的技术架构、应用设计、实施路径及研发模式均产生深刻影响,原有技术规划与建设节奏需相应优化适配。为将前沿技术势能转化为切实的业务价值,公司对本项目中AI能力的融合应用方案进行深入论证与重构。同时,为紧密贴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对应用层功能规划、管理后台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并重新梳理整体实施节奏,进一步提升资源配置精准性,避免超前或无效投入,确保项目成果切实服务于公司战略与价值创造。因上述基于战略协同、业务适配及技术方案优化的主动调整,影响了项目原定执行进度。为保障项目最终建设内容与公司发展需求深度契合,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拟调整本项目的分年度投资计划,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6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8年12月31日。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科创中心项目”和“数字化转型项目”的投资进度,是公司根据政府审批程序、资源优化配置需要、技术迭代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等,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科创中心项目”及“数字化转型项目”的投资进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等,是公司根据政府审批程序、资源优化配置需要、技术迭代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宝股份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浙商证券对华宝股份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