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于2026 年2 月27 日以邮件和网络通信的方式告知,会议于2026 年3 月2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3 号楼35 层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 名,实际出席董事8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的董事4 名,分别为任俊照、陈丽红、李玉琴、谭岳奇。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壬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对套期保 值业务的管理,健全和完善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 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主要原材 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 择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系的原材料铜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 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 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不超过人民币5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500 万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及 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