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3 月3 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3 月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3 月3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3 月3 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 号 楼10 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孔令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1 人,代表股份63,432,53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2.65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37,524,6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0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5 人,代表 股份25,907,9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2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6 人,代表股份4,850,12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 32,7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4 人,代表股份4,817,3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0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议 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30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73%; 反对341,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79%;弃权4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67,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173%;反对341,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12%;弃权4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15%。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岑梓彬律师、罗西方律师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