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770证券简称:新媒股份公告编号:
2025-047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已获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已获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
公司拟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27,838,591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7,838,591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5.88%;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每股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2025年9月
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292,318股回购股份已完成注销,股本总额由229,130,909股变更为227,838,591股,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无需因股本总额的变动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7,838,5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股派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月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
月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0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1 | 08*****334 | 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0月14日至登记日2025年10
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自编25幢后座401;咨询联系人:陈冬捷;电话:020-26188386;传真:020-26188472。
七、备查文件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