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能鲲先生、余慧芳女士、王磊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