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尔激光(300776)_公司公告_帝尔激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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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5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于2026 年3 月24 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经全体董 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

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刚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实际出席7 名, 其中董事彭新波先生、朱凡先生、王永海先生、齐绍洲先生、吴裕斌先生以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撤销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暨取消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劲松先生《告知函》,因其个人原因无法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主动放弃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撤销对张劲松先生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同时取消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提案11.00《关于补选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提案12.00《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上述提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取消股东会部分提案符合《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 补选产生新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前,吴裕斌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 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张劲松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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