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300777)_公司公告_中简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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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简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300777证券简称:中简科技公告编号:2025-062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9月8日上午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杨永岗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关联方履行回避表决程序,4位董事杨永岗、李辉、温月芳和王伟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关联方履行回避表决程序,4位董事杨永岗、李辉、温月芳和王伟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实施、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

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等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按照本计划规定确定预留份额分配方案、因员工放弃认购、考核未达标或个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再次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若重新分配给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关联方履行回避表决程序,4位董事杨永岗、李辉、温月芳和王伟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温月芳女士反对,反对理由后附。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附:董事温月芳女士的反对意见及公司董事会讨论情况关于议案4,董事温月芳认为:因其对部分议案提出异议,对股东会的召开同样表示反对,待全部事项落实完毕后再择机召开。

公司董事会经了解,认为: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温月芳女士作为该计划的关联方,已按规定回避表决,故其不存在提出异议的情形,按照规定应召开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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