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公告编号:2025-080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8),持有公司股份67,527,921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的比例为33.69%)的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思实业”)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6年3月11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6,012,450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的比例为3.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远思实业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获悉远思实业于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9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的比例为
1.00%,远思实业持股比例由33.69%下降至32.69%,触及1%的整数倍,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住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长兴北路1号306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9日 |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权益变动过程 | 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9日期间,远思实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的比例为1.00%,远思实业持股比例由33.69%下降至32.69%,触及1%的整数倍,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 |||||||
| 股票简称 | 新城市 | 股票代码 | 300778 | |||||
| 变动方向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2,004,000 | 1.00 | ||||||
| 合计 | 2,004,000 | 1.00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67,527,921 | 33.69 | 65,523,921 | 32.69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7,527,921 | 33.69 | 65,523,921 | 32.6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持有公司股份67,527,921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 | |||||||
| 的比例为33.69%)的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思实业”)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6年3月11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6,012,450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的比例为3.00%)。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远思实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本的比例为1.00%。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远思实业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 |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