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雷永志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雷永志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 雷永志 | 是 | 6,410,000 | 21.57% | 4.37% | 是(高管锁定股) | 否 | 2025-6-3 | 2026-6-3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偿还华西证券股票质押欠款 |
注:“比例”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下同)。
二、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解除质押日 | 质权人 |
| 雷永志 | 是 | 5,910,000 | 19.89% | 4.03% | 2025-3-7 | 2025-6-4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注:上述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四、其他说明
雷永志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雷永志 | 29,717,135 | 20.26% | 6,410,000 | 21.57% | 4.37% | 6,410,000 | 100% | 15,877,851 | 68.12% |
| 雷永强 | 21,273,300 | 14.50% | 0 | 0% | 0% | 0 | 0% | 15,954,975 | 75.00% |
| 合计 | 50,990,435 | 34.76% | 6,410,000 | 12.57% | 4.37% | 6,410,000 | 100% | 31,832,826 | 71.41%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永志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解除质押证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