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0 证券简称:德恩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5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
性公告
股东刘雨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持有公司股份3,96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1%)的股东刘雨华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66,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刘雨华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在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2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7%。
截至本公告日,刘雨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股数 (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股) | |||||
| 刘雨华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5日 | 15.15 | 142.64 | 0.97% |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4.77元/股至15.35元/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刘雨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3,967,900 | 2.71% | 2,541,500 | 1.7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67,900 | 2.71% | 2,541,500 | 1.7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三、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的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刘雨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李茂洪 | |||
| 住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5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要,于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2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97%下降至5.00%,持股比例降到5%,并触及1%的整倍数。 | |||
| 股票简称 | 德恩精工 | 股票代码 | 300780 |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 股 | 1,426,400 | 0.97 | ||||
| 合 计 | 1,426,400 | 0.97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 ? □ □(请注明)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刘雨华 | 3,967,900 | 2.71% | 2,541,500 | 1.73% | ||
| 李茂洪 | 4,792,000 | 3.27% | 4,792,000 | 3.27% | ||
| 合计 | 8,759,900 | 5.97% | 7,333,500 | 5.00%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刘雨华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自集中竞价交易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减持数量不超1,466,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目前,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 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告知函) |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刘雨华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 刘雨华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刘雨华女士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 截至本公告日,刘雨华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五、备查文件
1. 股东刘雨华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及5%
整数倍的告知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