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3证券简称:三只松鼠公告编号:2026-003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32.34元/股,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32.34元/股计算,按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3,09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98%;按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6,18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9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
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回购目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以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和内在价值的认可,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日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条件。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3月12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超过百分之二十(2026年2月5日收盘价为24.44元/股,2026年3月12日收盘价为19.21元/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以及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34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将视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和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本次股份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 回购目的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3,000-6,000 | 927,700-1,855,200 | 0.2310%-0.4619% |
|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 7,000-14,000 | 2,164,600-4,329,000 | 0.5389%-1.0778% |
| 合计 | 10,000-20,000 | 3,092,200-6,184,200 | 0.7698%-1.5396% |
注1:“拟回购股份数量”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存在尾差,系分项和合计项各自依据对应的拟回购资金总额测算并向上或向下取100整数倍所致;
注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2.34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092,200股至6,18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698%至1.539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2.3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6,184,200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396%,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种类 | 回购前 | 回购后 | ||
| 数量(股) | 占比(%) | 数量(股) | 占比(%)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1,404,000 | 30.22 | 127,588,200 | 31.76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0,265,900 | 69.78 | 274,081,700 | 68.24 |
| 股份总数 | 401,669,900 | 100 | 401,669,900 | 1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2.3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3,092,200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698%,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种类 | 回购前 | 回购后 | ||
| 数量(股) | 占比(%) | 数量(股) | 占比(%)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1,404,000 | 30.22 | 124,496,200 | 30.99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0,265,900 | 69.78 | 277,173,700 | 69.01 |
| 股份总数 | 401,669,900 | 100 | 401,669,900 | 1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540,601.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7,227.92万元、货币资金24,176.73万元,本次回购股份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按照本次回购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分别占以上指标的3.70%、6.73%、82.72%。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3.70%,流动比率为1.70,按照本次回购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测算,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升至45.38%,流动比率将降至1.61,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有充足的资金开展研发活动。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等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2.3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6,184,2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5396%,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积极与部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了本次回购事项,充分听取了股东关于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意见。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2025年9月24日至2026年3月24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
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而回购的股份,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授出完毕,未授出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的股份,将在股份回购完成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出售完毕,未出售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一)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了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调整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4)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6)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事宜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召开时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且本次回购方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次回购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公司仍未实施回购的,
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五、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