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24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或员工持股计划,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 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 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34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的,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回购目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6-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首次回购股份 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3 月25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53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36%,最高成交价为18.85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18.35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97,322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
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
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