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苏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恪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同时遵循《公 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具体要求。在履职过程中,秉持忠实、勤 勉的态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苏剑,毕业于美国布兰戴斯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航天工业部7171 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 士生导师、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会长,中国民主同盟 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中国民主同盟北京市委经济委员会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10 次董事会、1 次年度股东会和1 次临时股东会,本人 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研读会议资料,对审议事项开展针对性 分析与研究;在会议审议议案过程中,认真听取相关汇报,就议案细节向公司相关 人员深入问询,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3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
于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 司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本人亲自参加,以记名投票 方式进行表决,同意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同意公司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 融服务协议》。
2025 年8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 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本人亲自参加,以记名投票方式进 行表决,同意该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开展各项 工作,对公司不同范畴的事务进行独立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合规运营, 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在2025 年度,本人抓住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以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宝贵 机会,深入公司开展实地考察工作。考察过程中,以严谨态度,对历次会议召开流 程的规范性、必备文件的完备性,以及支撑合理准确判断所需资料等,进行了全面 审查。此外,认真倾听公司管理层就公司年度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进展以及财务健 康程度等方面所做的汇报,确保对公司运营情况有深入全面地了解。报告期内,本 人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不少于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与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 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 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始终保持对资本市场监管动态的高度关注,及时跟进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或修订的各项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确保自身知识体系与监 管要求同步更新。同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通过系统学习不
断提升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强化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在履职过程中, 充分运用所学知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具有专 业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与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等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就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认真审阅,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定 价、对公司独立性影响、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等情况,未发现有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期审议并披露 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各季度报告,使投资者充分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 方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提供 的相关材料和资质证明等文件,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为一年。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并完 成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认为新选举或聘任人员具备其所担任职务的相关 任职条件,各项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
报告期内,因董事会换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 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人认为薪酬(津贴)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任职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 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 利的情况。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 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 展。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
苏 剑
2026 年3 月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