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张志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由于董事会换届原因,于2025 年12 月2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 现将2025 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志跃,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省委对外宣传办 公室副主任、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省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主任,省 委宣传部巡视员兼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总编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 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1.董事会: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为9 次,均亲自出席,对董事 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积极参与讨论,审慎发表意见。历次会议各项议 案均未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 关事项全部赞成,未提出异议。
2.股东会: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2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3 月13 日,本人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于公司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以记名投 票方式进行表决,本人同意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意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2025 年8 月26 日,本人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了《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以填写表决票的方 式进行表决,同意《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内,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2025 年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在任职期间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从专业角度客观地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共出席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2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6 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机会以及其他 时间,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积极主动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密切关注公司经 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相关工 作,不存在妨碍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职期内,本人充分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核董事会各项议案,并 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保障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 露工作情况,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 披露工作。同时,深入学习关于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会计师、审计部关于业绩情况、审计情 况、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的汇报,针对性地探讨和保持交流,密切关注财务报告 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等关联交易 事项。本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利益输送风险及关联董事 回避程序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审查。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 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各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 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5 年8 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 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勤勉履职,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无公 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感谢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对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大力支持。衷心 祝愿公司在董事会的卓越引领下,持续保持高质量发展态势,不断提升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以更优异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志跃
2026 年3 月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