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胡天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12 月2 日,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本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 年任职期内,本人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25 年任职期内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天龙,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美国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税务咨询顾问, 美国福特汽车公司总部税务咨询顾问,英国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律师, 美国普洛思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新松 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北京英诺特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京都信苑饭店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独立董 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自2025 年12 月2 日起任独立董事,本人参加了1 次董事会、1 次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及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列席了1 次股 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现场会议及日常交流的契机,深入了解和有 效监督公司运营状况。同时,始终保持对外部环境和市场动态的高度关注,评估其 对公司产生的潜在影响,并积极主动地为公司经营管理出谋划策。
(三)与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探讨与交流,密切 关注年度审计工作的实际进展,全力保障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自2025 年12 月2 日任职以来,本人始终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审阅公司此前公告,核查 制度修订、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的决策流程及相关 文件,未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始终将学习置于重要位置,密切关注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 制度文件,持续更新知识体系。在学习过程中,不仅着力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更进 一步钻研规范公司治理、保护股东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建言献策。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的情况。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忠实、谨慎、勤勉的态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助力公司实 现持续、稳健的规范化发展。全力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
胡天龙
2026 年3 月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