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已经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 证券代码:300819 |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 公告编号:2025-036 | ||
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68号聚杰微纤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废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4 |
| 3.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02 |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04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5 |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6 | 《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7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 3.08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9 |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10 |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11 | 《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12 | 《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13 | 《关于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 3.14 |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二)提案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议案2.00、3.01、3.03、3.1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文件一并送达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为保障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其他股东权利,本公司特提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的邮件、信函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68号聚杰微纤证券部。(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512-63369004
邮政编码:215222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采取邮件、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9月15日下午16:
30之前送达到公司。
(三)现场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八坼社区交通路68号聚杰微纤五楼证券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亚辉电话号码:0512-63369004传真:0512-63366336-8007电子邮箱:jujie@jujie.com
2、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证券部;
3、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至董事会;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二:股东参会登记表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作为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修订、废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4 | ||||
| 3.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02 |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0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04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05 |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06 | 《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07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
| 3.08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09 |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10 |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11 | 《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12 | 《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13 | 《关于新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 √ | ||||
| 议案》 | ||
| 3.14 |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或“回避”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股东姓名/名称 |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 是否本人参会 | □是□否 |
| 受托人姓名 |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19。
2.投票简称:聚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