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5〕481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57元,共计募集资金62,861.19万元,扣除已支付承销费用人民币5,957.51万元后,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坐扣其他发行费用(包含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41.0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962.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4,962.60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4,271.56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765.84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7.09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6.17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4,298.65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792.01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3,455.96 | |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2,675.61 |
| 差异 | G=E-F | [注]780.34 |
[注]:差异系公司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节余募集资金780.3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20年3月1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贝仕达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及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经董事会同意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岗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已完成专户开立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和“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按法律法规规定完成注销,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降低账户管理成本,提升财务管理效率,公司已对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公司与上述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华夏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 10864000001032452 | 17,239,398.67 | 活期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岗支行 | 755920912110904 | 33,516,697.93 | 活期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219226700657100003 | 76,000,049.63 | 注1 |
| 合计 | 126,756,146.23 | ||
注1:其中定期存款76,000,000.00元,活期存款49.6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新建研发中心,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扩充研发团队,提升公司产品及技术研发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变更的募投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编制单位: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54,962.6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09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298.65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1,75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9.57%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是 | 45,319.60 | 25,212.60 | -- | 25,585.61 | 101.48 | 2022年9月30日 | 67.66 | 否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4,643.00 | 3,000.00 | 0 | 1,559.10 | 51.97 | 2026年4月30日 | 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5,000.00 | 0 | 5,087.76 | 101.76 | 0 | 不适用 | 否 | |
| 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 | 是 | -- | 21,750.00 | 27.09 | 12,066.18 | 55.35 | 2026年4月30日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4,962.60 | 54,962.60 | 27.09 | 44,298.65 | - | - | 67.66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无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合计 | 54,962.60 | 54,962.60 | 27.09 | 44,298.65 | - | 67.66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截至报告期末,“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入完毕,受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国内部分订单向越南子公司转移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未能按预期释放产能,需结合当下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有序释放,影响该项目效益。2、“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冲击等外部客观因素及公司业务发展侧重点、产业链规划调整等内部需求影响,公司在配套设施、设备投入等方面投资进程出现一定程度延缓,公司需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变化,持续进行适应性调整。因此,公司审慎控制了募投项目投资节奏,谨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决策,因而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4月30日。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为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其建设内容需与前沿技术发展趋势、未来研发方向及组织结构紧密匹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适应性和可持续开发能力。基于对研发效率、资源利用效率的综合考量,公司对实验环境配置、关键设备选型及功能区域划分进行了审慎评估,整体施工节奏相应放缓。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最大化,公司在稳妥推进原则下,适度延后了实施进度,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4月30日。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重大变化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结构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调整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产业基地宝龙三路与新能源五路交汇处西南侧。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结构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新增了募投项目及调整了投资结构。一方面,对“智能控制器及智能 | |||||||||
| 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投入新增募投项目“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拟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0,107.00万元,实施主体为贝仕达克。另一方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不再计入基础建设费用,拟调整1,643.00万元投入产业基地项目作为基础建设费用,剩余3,000.00万元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主要用于设备和技术投资款。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2020年4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全资子公司先前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置换12,792.47万元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161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根据2021年12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使用3,18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12月13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有部分工程尾款待支付。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项目全部尾款已支付即实际投入完毕,经2023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实施“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稳步推进,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前提下,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778.84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 | 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21,750.00 | 27.09 | 12,066.18 | 55.35 | 2026年4月30日 | - | - | 否 |
| 合计 | - | 21,750.00 | 27.09 | 12,066.18 | 55.35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进展顺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持续优化建设方案及控制成本,有效降低单位投资成本。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出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的生产能力,拓展市场规模,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结构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一方面,对“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投入新增募投项目“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拟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0,107.00万元,实施主体为贝仕达克。另一方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不再计入基础建设费用,拟调整1,643.00万元投入产业基地项目作为基础建设费用,剩余3,000.00万元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主要用于设备和技术投资款,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根据相关规定于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冲击等外部客观 | ||||||||
| 因素及公司业务发展侧重点、产业链规划调整等内部需求影响,公司在配套设施、设备投入等方面投资进程出现一定程度延缓,公司需根据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变化,持续进行适应性调整。因此,公司审慎控制了募投项目投资节奏,谨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决策,因而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4月30日。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