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特智能”或“公司”)的募集资金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0年7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6,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5.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40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40,791,320.74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5,608,679.2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23030001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上述募集资金的投入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 截至2025年12月29日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截至2025年12月29日投入比例 |
| 1 | “C2M产业互联网服装试验工厂建设项目” | 17,929.87 | 13,620.01 | 75.96% |
| 2 | “试验工厂数智化、C2M产业互联网平台升级及酷特AI大模型建设项目” | 13,631.00 | 7,989.04 | 58.61%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 截至2025年12月29日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截至2025年12月29日投入比例 |
| 合计 | 31,560.87 | 21,609.05 | 68.47% | |
注:以上截至2025年
月
日的数据未经审计。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正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根据项目进行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以下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 | “C2M产业互联网服装试验工厂建设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12月31日 |
| 2 | “试验工厂数智化、C2M产业互联网平台升级及酷特AI大模型建设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12月31日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自募投项目变更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并结合实际需求,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对募投项目的投入进行调整优化,导致项目整体建设周期延长。
、C2M产业互联网服装试验工厂建设项目C2M产业互联网服装试验工厂建设项目目前项目整体进度已完成70%,建设主体部分已基本完工,目前处于装修、产线设置等后续阶段。结合公司战略及经营需要,项目定位提升为智能体集群及高阶供应链,部分产线及系统需要进一步优化升级,公司决定从审慎角度出发,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前提下,将C2M产业互联网服装试验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
月
日。
2、试验工厂数智化、C2M产业互联网平台升级及酷特AI大模型建设项目
随着AI技术的更新迭代,公司对实施试验工厂数智化、C2M产业互联网平台升级及酷特AI大模型建设项目的相关应用技术进行调整,并增加快时尚及柔性制造高阶供应链等需求,公司决定从审慎角度出发,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前提下,将试验工厂数智化、C2M产业互联网平台升级及酷特AI大模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的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本次调整后的计划进行实施。
四、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刘奥、谢婷婷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