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300842)_公司公告_帝科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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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科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300842证券简称:帝科股份公告编号:2025-081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帝科股份”)于2025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9),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无锡迪银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迪银科)、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赛德科)、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尚辉嘉)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之后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417,62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帝科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无锡迪银科、无锡赛德科、无锡尚辉嘉出具的《告知函》,获悉无锡赛德科于2025年

日至2025年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841,000股,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史卫利先生、闫经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22.5340%变动为

21.9551%,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史卫利
住所江苏省宜兴市屺亭街道****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闫经梅
住所山东省龙口市东莱街****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杏里路10号宜兴光电产业园1幢20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无锡迪银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杏里路10号宜兴光电产业园1幢20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杏里路10号宜兴光电产业园1幢201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2月4日
权益变动过程无锡赛德科于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41,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32,737,357股变动为31,896,357股,持有股份比例由22.5340%变动为21.9551%,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事项是按照已披露的计划进行,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帝科股份股票代码300842
变动类型(可多选)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变动股数(股)变动方式变动比例(%)
A股841,000集中竞价减持-0.5789
合计841,000--0.578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史卫利20,765,73714.293620,765,73714.2936
闫经梅1,620,8471.11571,620,8471.1157
无锡尚辉嘉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86,8804.74046,886,8804.7404
无锡迪银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13,7931.45502,113,7931.4550
无锡赛德科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50,1000.9293509,1000.3504
合计持有股份32,737,35722.534031,896,35721.95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7,163,05411.813816,322,05411.2349
有限售条件股份(含高管锁定股)15,574,30310.720215,574,30310.7202
注:本次变动前后持股比例数据以最新公司总股本145,279,743计算。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不适用
7.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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