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在线”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1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元。截至2022年1月24日,公司共募集资金715,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15,858,791.27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699,141,208.73元。
截至2022年1月24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9,914.12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60,268.08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027.68 | |
| 注销账户转出的金额 | B3 | 13.37 | |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9,854.47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0.92 | |
| 注销账户转出的金额 | C3 | 794.96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70,122.55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016.76 | |
| 注销账户转出的金额 | D3=B3+C3 | 808.33 | |
| 应节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0.00 | |
| 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 F | 0.00 | |
| 差异 | G=E-F | 0.00 | |
注:公司注销该专项账户产生节余808.33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91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639,31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5元。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共募集资金353,212,797.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10,546,338.01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342,666,458.99元。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4]001100009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4,266.65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515.96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39.84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8,958.11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01.45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2,474.06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541.28 | |
| 应节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2,333.87 | |
| 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 F | 22,333.87 | |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差异 | G=E-F | 0.00 | |
注:本报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2022年,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实施项目子公司URBAN CONNECTED (CAYMAN) CO., LIMITED(以下简称“开曼公司”)所属企业URBAN CONNECTED (USA) CO., LIMITED(以下简称“城际互联(美国)”)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5年,实施项目子公司甘肃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首云”)在华夏银行北京青年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项目子公司北京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云”)在华夏银行北京分行魏公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1月,公司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长安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2年6月,公司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曼公司、城际互联(美国)、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5年4月,公司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首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2025年8月,公司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2024年1月,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实施项目子公司怀来智慧云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云港”)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碑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4年2月,公司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智慧云港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碑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保荐机构和上述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账户状态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陶然桥支行 | 6341***06 | — | 活期存款 | 销户 |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账户状态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东长安街支行 | 9119**************30 | — | 活期存款 | 销户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701***********92 | — | 活期存款 | 销户 |
| HSBC Bank (China) Company Ltd. | 006-******-056 | — | 活期存款 | 销户 |
| HSBC Bank (China) Company Ltd. | 006-******-057 | — | 活期存款 | 销户 |
| 华夏银行北京青年路支行 | 1028***********49 | — | 活期存款 | 销户 |
| 华夏银行北京青年路支行 | 1028***********61 | — | 活期存款 | 销户 |
| 华夏银行北京魏公村支行 | 1027***********10 | — | 活期存款 | 销户 |
| 合计 | — |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账户状态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陶然桥支行 | 6443***65 | 45,682,887.30 | 活期存款 | 存续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碑店支行 | 3218************77 | 10,416,030.63 | 活期存款 | 存续 |
| 农业银行北京海淀大街支行 | 11-0************42 | 2,320.90 | 活期存款 | 存续 |
| 合计 | 56,101,238.83 |
注: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流的金额为167,237,420.81元。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6443***65存在部分资金被冻结情况,被冻结金额为6,224,699.02元,系因合同纠纷中对手方申请财产保全而被冻结。具体详情参见2025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被冻结、质押或担保等使用受限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并相应执行。
六、会计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其鉴证结论为:
“我们认为,首都在线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首都在线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抽查了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6443***65存在部分资金被冻结情况,被冻结金额为6,224,699.02元,系因合同纠纷中对手方申请财产保全而被冻结。具体详情参见2025年5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
集资金不存在其他被冻结、质押或担保等使用受限情况。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附表1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699,141,208.7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8,544,706.45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1,225,510.81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一体化云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 否 | 178,920,260.86 | 178,920,260.86 | 39,587,665.27 | 177,953,885.18 | 99.46% | 2025-12-20 | -16,186,616.02 | 否 | 否 |
| 2.弹性裸金属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455,220,947.87 | 455,220,947.87 | 58,957,041.18 | 458,271,625.63 | 100.67% | 2025-6-24 | -12,888,587.50 | 否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5,000,000.00 | 65,000,000.00 | - | 65,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99,141,208.73 | 699,141,208.73 | 98,544,706.45 | 701,225,510.81 | 100.30% | - | -29,075,203.52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无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无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699,141,208.73 | 699,141,208.73 | 98,544,706.45 | 701,225,510.81 | - | - | -29,075,203.52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体化云服务平台升级项目、弹性裸金属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与延期后的可行性报告中的预测数据没有重大差异。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体化云服务平台升级项目、弹性裸金属平台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原因如下:公司为满足客户的快速业务增长及扩容需求,预先投入硬件设备进行上述项目建设,但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公有云市场增速放缓,行业逐步进入存量竞争阶段。同时,公司业务拓展受市场需求波动、客户实际经营调整等多重因素制约,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上述情况叠加,导致平台出现资源冗余,前期相关投入未能充分转化为实际收益,使得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首都在线一体化云平台项目增加江苏省苏州市、上海市作为实施地点;同意首都在线弹性裸金属项目增加广东省东莞市、浙江省金华市、重庆市、陕西省西安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苏省宿迁市、四川省眉山市、湖北省襄阳市、贵州省贵阳市、山东省青岛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甘肃省金昌市、浙江省衢州市、湖南省娄底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河南省洛阳市、河北省保定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山东省济南市作为实施地点。 (2)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首都在线一体化云平台项目增加美国全资子公司城际互联(美国)为实施主体,增加韩国首尔、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省台北市、巴西圣保罗、美国迈阿密、法国马赛、新加坡、日本东京、德国法兰克福、美国达拉斯作为实施地点;首都在线弹性裸金属项目增加城际互联(美国)为实施主体,增加中国台湾省台北市、巴西圣保罗、美国迈阿密、新加坡、德国法兰克福、美国达拉斯、日本东京作为实施地点。 (3)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首都在线一体化云平台项目实施主体城际互联(美国)增加美国弗吉尼亚作为实施地点;首都在线弹性裸金属项目实施主体首都在线增加安徽省芜湖市、江苏省无锡市作为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城际互联(美国)拟增加美国弗吉尼亚作为实施地点。 (4)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一体化云平台项目实施主体首都在线增加湖南省长沙市作为实施地点,一体化云平台项目实施主体城际互联(美国)增加越南胡志明、河内、巴西福塔雷萨作为实施地点,同意公司弹性裸金属项目增加青海省西宁市、河北省石家庄市、海南省文昌市、上海市、天津市、越南胡志明、河内、巴西福塔雷萨作为实施地点。 (5)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体化云平台项目实施主体首都在线增加江苏省宿迁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江苏省无锡市、海南省文昌市、天津市、甘肃省庆阳市作为实施地点;弹性裸金属项目实施主体首都在线增加甘肃省庆阳市作为实施地点。 (6)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体化云平台项目、弹性裸金属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延长至2025年12月并增加甘肃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一体化云平台项目、弹性裸金属项目实施主体。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394,771.97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不超过5.9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3.4亿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不超过2.5亿元,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获得通过。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制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累计收益为91,384.27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2022年8月,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归集及补充流动资金”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宁波银行7701***********92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33,698.27元,已于2022年8月完成补流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5年6月,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弹性裸金属平台建设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满足结项条件。项目账户汇丰银行006-******-057节余募集资金美金657,323.77元(按照注销日期汇率7.1534,换算成人民币4,702,099.86元)已于2025年7月完成补流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项目账户华夏银行1028*********9761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71.33元,已于2025年7月完成补流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5年12月,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体化云服务平台升级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满足结项条件。项目账户浦发银行9119**************30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84,917.49元,已于2025年12月完成补流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项目账户华夏银行1027***********10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861,879.32元,已于2025年12月完成补流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结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为了来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附表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42,666,458.9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9,581,063.58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4,740,648.27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京北云计算软件研发中心项目-算力中心(一期) | 否 | 319,012,800.00 | 319,012,800.00 | 89,581,063.58 | 101,086,989.28 | 31.69% | 2026-12-31 | 不适用 | 否 | 否 |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3,653,658.99 | 23,653,658.99 | - | 23,653,658.99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42,666,458.99 | 342,666,458.99 | 89,581,063.58 | 124,740,648.27 | 36.4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无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无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342,666,458.99 | 342,666,458.99 | 89,581,063.58 | 124,740,648.27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京北云计算软件研发中心项目-算力中心(一期)尚未投产,未产生经济效益,本期未核算其项目收益。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05,925.70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167,237,420.81元补充流动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不超过5.9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3.4亿元,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不超过2.5亿元,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获得通过。 公司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3.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 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制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累计收益为2,013,780.15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京北云计算软件研发中心项目-算力中心(一期)”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5年8月延长至2026年12月。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京北云计算软件研发中心项目—算力中心(一期)”的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募投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投资额度较规划金额略有增加,由原31,901.28万元增加至32,501.90万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相应进行优化调整,不改变使用募集资金的总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原计划建设1,700个4.4KW机柜,调整为建设832个12KW机柜,以提升单柜算力密度和整体资源配置效率。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为了来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马孝峰 熊 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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