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在线(300846)_公司公告_首都在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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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在线”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根据确定的评价范围及业务事项,考虑工作量、人员水平和独立性等因素,公司组建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评价工作组由内审部牵头,总部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并适当抽调所属公司内控业务人员参与。评价工作组成员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评价实行回避制度。评价工作组对初步认定的内控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对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风险程度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等级,并出具自我评价结论,上报内控评价领导小组。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工作组要求各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评价工作组在汇总的评价结果和认定的内控缺陷基础上,综合内部控制整体情况和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情况,遵循客观、公正、完整的原则,组织编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重点关注:控制环境、子公司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首云智算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瑞云祥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都在线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云宽志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乾云时代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首都在线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城际互联(香港)有限公司、城际互联(新加坡)有限公司、首都在线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城际互联(开曼)有限公司、城际互联(美国)有限公司、首都在线(文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文昌首都在线航天超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嘉和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怀来智慧云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智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甘肃首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新疆首云算力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2月注销)、杭州首云智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首云科技有限公司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本次评价工作采用统一部署、分级实施,自我评价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评价程序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公司总部和所属各单位分级实施现场测试、初步认定内控缺陷、内控缺陷整改、内控评价专项检查、汇总评价结果、最终确认缺陷以及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评价过程中,公司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针对公司层面和业务流程,按照业务发生频次及固有风险的高低,抽取一定比例的业务样本,对业务样本的符合性进行测试,得出测试的评价结论。

五、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了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判断类别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失控金额≥资产总额的1% 或绝对金额≥600万资产总额的0.3%≤失控金额<资产总额的1% 或,180万≤绝对金额<600万失控金额<资产总额的0.3% 或绝对金额<180万
净资产失控金额≥净资产的1% 或绝对金额≥500万净资产的0.3%≤失控金额<净资产的1% 或,150万≤绝对金额<500万失控金额<净资产的0.3% 或绝对金额<150万
主营业务收入失控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5%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失控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5%失控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
净利润失控金额≥净利润总额的10%且失控金额超过400万元 或失控金额未超400万元但影响公司盈亏结果净利润总额的5%≤失控金额<净利润总额的10%且失控金额超过200万元失控金额<净利润总额的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②公司因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公司股票停牌或直接影响公司重大项目的实施;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④董事会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①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识别该错报,且错报金额达到重要程度,未达到重大程度;②发现缺陷影响金额虽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判断类别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失控金额≥资产总额的0.5% 或绝对金额≥300万资产总额的0.25%≤失控金额<资产总额的0.5% 或,150万≤绝对金额<300万失控金额<资产总额的0.25% 或绝对金额<150万
净资产失控金额≥净资产的0.5% 或绝对金额≥250万净资产的0.25%≤失控金额<净资产的0.5% 或,125万≤绝对金额<250万失控金额<净资产的0.25% 或绝对金额<125万
主营业务收入失控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5%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失控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5%失控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
净利润失控金额≥净利润总额的5%且失控金额超200万元或失控金额未超200万元但影响公司盈亏结果净利润总额的2.5%≤失控金额<净利润总额的5%且失控金额超100万元失控金额<净利润总额的2.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②重大决策程序不民主、不科学;③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④管理骨干人员或技术骨干人员纷纷流失;⑤媒体负面新闻频现;⑥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⑦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六、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已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公司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下一年度,公司将在“全面覆盖、重点突出、鼓励创新、流程优化、效率提升”五项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内部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识别并排查主要风险点、关注业务变化对流程的影响并及时调整完善制度,推进IT治理,强化各类业务系统功能建设,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监督。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会计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鉴证意见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为:

“我们认为,首都在线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七、保荐人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记录,查阅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查阅了年审会计师内控核查的资料,访谈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首都在线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符

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孝峰 熊 冬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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