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2证券简称:蓝盾光电公告编号:2025-061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月
日9:15至9:25、
:
至
:
和
:
至
: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2025年11月14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建强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7人,代表股份53,485,0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7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44,401,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5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9,083,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人,代表股份1,679,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07,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872,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议案1.00《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4,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0%;反对15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858%;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9,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487%;反对152,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8%;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4%。表决结果:议案通过。议案2.00《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1,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2%;反对15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8%;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642%;反对15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41%;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7%。表决结果:议案通过。议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6,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34%;反对14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6%;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1,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559%;反对14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24%;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7%。
表决结果: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以上通过。议案4.00《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4.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6,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34%;反对14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6%;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1,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559%;反对14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24%;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7%。
表决结果: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5,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21%;反对14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6%;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142%;反对14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24%;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4%。
表决结果: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以上通过。议案4.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5,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21%;反对14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6%;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142%;反对14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24%;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4%。表决结果:议案通过。议案4.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19,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99%;反对15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8%;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3,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273%;反对15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41%;弃权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87%。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议案
4.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6,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30%;反对14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0%;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440%;反对149,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43%;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7%。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议案4.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0,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29%;反对15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8%;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225%;反对15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41%;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4%。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议案4.07《关于修订<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19,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1%;反对155,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06%;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4,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630%;反对155,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36%;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4%。表决结果:议案通过。议案
4.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4,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98%;反对150,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8%;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9,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428%;反对150,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38%;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4%。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议案4.09《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6,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34%;反对14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6%;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1,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559%;反对14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24%;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7%。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议案4.1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02,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96%;反对172,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0%;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629%;反对172,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37%;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34%。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鑫杨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