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300876)_公司公告_蒙泰高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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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07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

日14:45(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日9:15-15:00。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清海先生。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1,761,6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9124%。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

名,代表股份651,6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603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1,1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309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名,代表股份651,6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031%。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

名,代表股份651,6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031%。其中现场出席

名,代表股份

股;通过网络投票

名,代表股份651,604股。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1,759,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3%;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49,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84%;反对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2%;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4%。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686,000股,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段婷、贲慧;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未包含《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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