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郭鸿江先生、郭丽娜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郭鸿江先生(持 有本公司股份14,315,0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13.23%)及公司股东郭丽娜女士(持有本公司 股份1,152,0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1.06%),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46,100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占剔除 本公告披露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3.00%)。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郭鸿江先生、郭丽娜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郭鸿江 14,315,000 13.23%
郭丽娜 1,152,000 1.06%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08,719,904 股,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510,678 股,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108,209,226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例 1、减持股东名称、减持原因、减持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
拟减持股份数
量占目前剔除 回购专户股份 数后公司总股
拟减持股份
数量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
称 减持原因 拟减持方
序
号
式 拟减持数量
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郭鸿江 股东自身
资金需求
大宗交
易、集中
3,246,100 股 不超过 2.99% 3.00%
竞价
2 郭丽娜
2、拟减持股份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 年4 月14 日至2026 年7 月13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 减持。
3、拟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 行价。
5、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 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郭鸿江先生、郭丽娜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出 的相关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 上缴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鸿江先生、郭丽娜女士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以上承诺事
项,未发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 年年均净利润的30%。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股东郭鸿江先生、郭丽娜女士将 根据股票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 完成的不确定性。
4、郭鸿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清海先生的弟弟,郭丽娜女 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清海先生的妹妹,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系股东的 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地进行股份减持,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东郭鸿江先生、郭丽娜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