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300879)_公司公告_大叶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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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叶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300879证券简称:大叶股份公告编号:2025-071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叶晓波先生、ANGELICAPGHU女士、叶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计维斌先生、李文贵女士、徐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含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计维斌先生、李文贵女士、徐宏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选举通过后,上述6名董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拟组建的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29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叶晓波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0年至1994年,就职于余姚市财政税务局;1994年至1998年,澳大利亚自由职业;1998年至2017年,任SKAINTERNATIONAL.PTY.LTD.董事;2001年至2006年,任宁波大叶园林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至2017年,任HONGKONGGOTEXINTERNATIONALCO.,LTD.董事;2007年至2009年,任宁波汇康电器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至2017年,任DAYEINTERNATIONALLTD.董事;2006年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叶晓波还兼任宁波大叶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香港谷泰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香港金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金大叶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动工具分会副理事长、中国林业机械协会园林机械及园艺工具分会副会长、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小汽油机分会副理事长、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宁波市工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宁波市工商联合会国际合作工作委员会主任、余姚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余姚市国际商会会长及在公司部分子公司担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叶晓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27,180股,通过持有控股股东浙江金大叶控股有限公司99%股权、香港谷泰国际有限公司100%股权、香港金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51%股权、余姚德创骏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6.83%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叶晓波与董事、副总经理ANGELICAPGHU系夫妻关系。除上述情形外,叶晓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ANGELICAPGHU女士,1970年生,澳大利亚国籍,硕士学位,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2年至1996年,就职于余姚市职成教中心学校;

1996年至2013年,澳大利亚自由职业;1998年至2017年,任SKAINTERNATIONAL.PTY.LTD.董事;2013年至今,历任公司采购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ANGELICAPGHU还兼任公司部分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ANGELICAPGHU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香港金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49%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ANGELICAPGHU与董事、总经理叶晓波系夫妻关系。除上述情形外,ANGELICAPGHU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明先生,200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机器人事业部产品总监,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任浙江金大叶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总监,2025年5月至2025年8月任公司智能产品部产品经理,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机器人事业部产品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叶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叶明与董事、总经理叶晓波系父子关系;与董事、副总经理ANGELICAPGHU系母子关系。除上述情形外,叶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计维斌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工,江苏工学院(现江苏大学)内燃机设计与制造专业本科毕业,上海机械学院(现上海理工大学)流体力学专业硕士毕业,同济大学动力机械及工程专业博士毕业。1993年7月至2011年9月进入上海内燃机研究所工作,分别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工、副处长;2011年10月至2022年6月,在上汽集团商用车技术中心工作,分别任行服检测部副总监、行业服务部总监;2022年7月至今,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政研标准中心副部长、部门总工程师(总监级);2017年10月至2023年9月担任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9月至今担任广东正扬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2024年11月至今担任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计维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文贵女士,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05年7月至今担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任教师;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担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2023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自2015年以来,先后担任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担任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月至今担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文贵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徐宏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企业合规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挂任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党组成员。2012年7月至今,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副教授,研究员。2023年6月至2024年3月担任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2025年9月担任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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