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香料(300886)_公司公告_华业香料: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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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24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

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总股本74,79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739,9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一致。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79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

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股派

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0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777华文亮
202*****081徐基平
302*****834范一义
408*****701潜山众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9月23日至登记日:2025年9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方法咨询地址:安徽省潜山市舒州大道42号联系人:陈亮咨询电话:0556-8977229传真电话:0556-8977229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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