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0证券简称:翔丰华公告编号:2026-03
债券代码:123225债券简称:翔丰转债
关于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预计与公司关联方永安市鼎丰碳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丰碳素”)发生不含税总额不超过3,29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不含税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不含税金额 | 上年发生不含税金额 |
| 经营往来类 | 鼎丰碳素 | 委托关联方加工原材料 | 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 2,500.00 | 149.73 | 1,604.40 |
| 其他权利义务转移 | 鼎丰碳素 | 向关联方出租厂房 | 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 70.00 | 16.16 | 231.19 |
| 其他权利义务转移 | 鼎丰碳素 | 向关联方出租设备 | 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 100.00 | 22.82 | 326.55 |
经营往来类
| 经营往来类 | 鼎丰碳素 | 向关联方销售电耗 | 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 20.00 | 1.41 | 20.16 |
| 经营往来类 | 鼎丰碳素 | 向关联方采购匣钵产品 | 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 600.00 | 0.00 | 0.00 |
| 合计 | / | / | / | 3,290.00 | 190.12 | 2,182.30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不含税金额 | 预计不含税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经营往来类 | 鼎丰碳素 | 委托关联方加工原材料 | 1,604.40 | 不超过2000万元 | 20.20 | -19.78 | 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 |
| 其他权利义务转移 | 鼎丰碳素 | 向关联方出租厂房 | 231.19 | 不超过252万元 | 100.00 | -8.26 | |
| 其他权利义务转移 | 鼎丰碳素 | 向关联方出租设备 | 326.55 | 不超过369万元 | 100.00 | -11.50 | |
| 经营往来类 | 鼎丰碳素 | 向关联方销售电耗 | 20.16 | 不超过80 | 100.00 | -74.80 |
万元
| 万元 | |||||||
| 经营往来类 | 鼎丰碳素 | 向关联方采购匣钵产品 | 0.00 | / | 0.00 | 0.00 | |
| 小计 | - | 2,182.30 | ≤2701 | 25.61 | -19.20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及可能发生业务的金额测算,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需求和执行进度确定。(1)出售电能根据鼎丰碳素实际耗电量收取。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 ||||||
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一年度实际发生金额2,182.3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安市鼎丰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永安市贡川镇水东园区21号
注册资本:5,961,538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铁军
经营范围:特种石墨、核石墨、等静压石墨、碳末粉类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石墨制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贸易,但国家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的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总资产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 6,413.74 | 2,439.42 | 2,066.85 | -335.95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赵东辉先生的配偶李芳女士任鼎丰碳素董事并持股
31.13%,同时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叶文国先生的配偶杨海荣女士持股15%,能对鼎丰碳素施加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鼎丰碳素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关联方履约能力
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能够履行与子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子公司委托鼎丰碳素进行原材料的加工及鼎丰碳素租赁厂房、机械设备及采购备件。
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后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后续将根据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本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关联董事赵东辉先生、叶文国先生已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上海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