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6,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2419%)的大股东泰安宝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安宝升”)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3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823%)。
近日,公司收到泰安宝升出具的《减持情况告知函》,泰安宝升减持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减持实施情况如下:
|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数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份数比例 |
| 泰安宝升 | 集中竞价 | 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1月7日 | 300,100 | 26.80 | 0.2420% |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泰安宝升 | 合计持有股份 | 6,500,000 | 5.2419% | 6,199,900 | 4.999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500,000 | 5.2419% | 6,199,900 | 4.999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公司股东泰安宝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二、其他说明
1、泰安宝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安宝升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泰安宝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