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协议转让事宜
完成过户登记暨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葛文越、实际控制人葛文越、邵蔚、刘峰、杨旗、杨昊鹏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文越、邵蔚、刘峰、杨旗、杨昊鹏及持股5%以上股东申雅维(“转让方”)与吉学文于2025年
月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3,189,17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以人民币
27.85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吉学文,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88,818,496.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6)。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暨过户登记完成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葛文越、邵蔚、刘峰、杨旗、杨昊鹏、申雅维转让给吉学文的3,189,17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已于2025年
月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情况与前期披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受让方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完成了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
记前涉及的前期价款支付;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受让方需在过户登记后完成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名称
| 名称 | 本次协议转让前 | 本次协议转让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葛文越 | 14,339,200 | 22.48% | 12,838,039 | 20.13% |
| 邵蔚 | 3,384,800 | 5.31% | 3,030,447 | 4.75% |
| 刘峰 | 3,384,800 | 5.31% | 3,030,447 | 4.75% |
| 杨旗 | 3,384,800 | 5.31% | 3,030,447 | 4.75% |
| 申雅维 | 3,384,800 | 5.31% | 3,030,447 | 4.75% |
| 杨昊鹏 | 2,584,800 | 4.05% | 2,314,199 | 3.63% |
| 合计 | 30,463,200 | 47.76% | 27,274,026 | 42.76% |
| 吉学文 | 0 | 0 | 3,189,174 | 5.00% |
注:以上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吉学文承诺在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18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协议转让受让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三)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特此公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