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3证券简称:科翔股份公告编号:2026-010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翔股份”)于2025年
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45.8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2.0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3.80亿元,以公司及子(孙)公司与融资机构发生实际业务的担保情况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不超过审议总额度的情况下,各融资机构之间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额度调剂。担保额度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恩电子(大亚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恩电子”)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合
同编号:苏州金租(2026)保字第2610486-01号、苏州金租(2026)保字第2610486-02号),为全资子公司赣州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科翔”)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保证。上述担保最高限额合计4,811.79万元,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 债权人(甲方) | 苏州租赁 |
| 债务人 | 赣州科翔 |
| 保证人(乙方) | 科翔股份、智恩电子 |
| 担保最高限额(万元) | 4,811.79 |
| 保证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 保证范围 | 1、本合同的保证范围系指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的租金(租赁本金加租息)、服务费、违约金、名义货价、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支付或将要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过户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非因债权人原因导致主合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含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解除后,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的,还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被担保的主债权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保证责任。2、租金(租赁本金加租息)、违约金、名义货价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因利息、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支付或将要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过户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被担保的主债权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 |
| 责任。 | |
| 保证期间 |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债权人同意主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解除的,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
注:主合同为《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二)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大亚湾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惠银综授额字第000019号—担保01),公司为智恩电子在该银行的相关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最高限额合计7,000.00万元,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内。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 债权人(甲方) | 广发银行大亚湾支行 |
| 债务人 | 智恩电子 |
| 保证人(乙方) | 科翔股份 |
| 担保最高限额(万元) | 7,000.00 |
| 保证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 保证范围 | 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
| 保证期间 | 1、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310,821.41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7.63%。公司不存在为全资子(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科翔股份、智恩电子分别与苏州租赁签订的《保证合同》;
2.智恩电子的股东决议;
3.科翔股份与广发银行大亚湾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