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2026 年3 月2 日上午9:30 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2 月24 日以电话通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公司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 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 董事长徐毅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8.14 元/股调整为7.94 元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朱建国、袁晓锋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同意7 票、回避表决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一致 通过该议案,并形成决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