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300905)_公司公告_宝丽迪: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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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02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 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3 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李健飞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审议 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整。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签署页》签字页)

关晋平

陆圣江

李健飞

2026 年3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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