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亿田智能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江龙 | 联系电话:0571-87821394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东旭 | 联系电话:0571-87821394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按月查阅各期对账单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次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1次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A、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程度下滑,主要系受公司所处行业订单波动及市场需求不足影响所致。保荐人已提请公司管理层 |
| 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同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有效应对并加以改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对相关情况进行真实、准确、完整披露。B、亿田智能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基于谨慎性原则,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环保集成灶产业园(二期)项目”和“品牌建设与推广项目”的建设,并将前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的用途进行变更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相关议案已经亿田智能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亿田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完成全部永久补流。 |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7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具体请参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具体请参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工作 |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亿田智能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亿田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亿田智能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到期的金额为3.12亿元。 | 亿田智能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根据2025年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议案有效期内,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受公司所处行业订单波动及市场需求不足影响,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9.09%、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507.01%。 | 保荐人向公司了解了2025年1-6月业绩下滑的原因,未来的发展战略及拟采取的措施,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对相关情况进行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发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2025年6月,公司累计向缔来(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原璟元品牌管理(海南)有限公司)预付服务器设备采购款共计1.38亿元,占期末预付款项余额合计数的88.65%。保荐人提请公司管理层及广大投资者持续关注后续大额预付款相关设备交付进度,避免发生资金损失的风险。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江龙余东旭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