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龙互连(300913)_公司公告_兆龙互连: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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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300913证券简称:兆龙互连公告编号:2025-073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集人: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

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士林工业区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金龙先生。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1人,代表股份229,975,9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4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人,代表股份228,712,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3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2人,代表股份1,263,0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2人,代表股份1,263,0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2人,代表股份1,263,0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9,811,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4%;反对145,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1%;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8,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660%;反对145,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00%;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3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28,902,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2%;反对1,04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5%;弃权28,2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9,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035%;反对1,04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612%;弃权28,2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53%。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02,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3%;反对1,04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5%;弃权27,9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9,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72%;反对1,04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612%;弃权27,9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1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893,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95%;反对1,04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5%;

弃权36,8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0,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226%;反对1,04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612%;弃权36,8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2%。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898,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17%;反对1,049,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2%;弃权27,9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5,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264%;反对1,049,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621%;弃权27,9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890,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79%;反对1,049,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2%;弃权36,5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454%;反对1,049,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621%;弃权36,5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25%。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88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78%;反对1,04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62%;弃权36,8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6,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38%;反对1,04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700%;弃权36,8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2%。本议案获得通过。

2.0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28,902,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3%;反对1,04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5%;弃权27,9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9,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72%;反对1,04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612%;弃权27,9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2.0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02,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3%;反对1,045,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46%;弃权27,9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9,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93%;反对1,045,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7691%;弃权27,9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15%。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9,792,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4%;反对172,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79,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067%;反对172,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03%;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9,792,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4%;反对172,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79,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987%;反对172,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82%;弃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选举陈众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29,623,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10,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146%。

本议案获得通过,陈众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静和李丰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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