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为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龙互连”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兆龙互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1月14日,兆龙互连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姚金龙先生、姚银龙先生、姚云涛先生、姚云萍女士、姚伟民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兆龙互连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合计不超过2,615.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为:拟与关联方浙江湖州兆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不超过1,115.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销售商品、接受其提供的劳务及房屋租赁产生的交易;拟与关联方德清县新市镇火候鸟包装材料厂发生不超过1,5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采购原材料产生的交易。
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815.00万元,实
际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341.51万元(未经审计)。兆龙互连2026年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浙江湖州兆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电缆等产品 | 参考市场价 | 300.00 | 0.24 | 36.08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德清县新市镇火候鸟包装材料厂 | 采购托盘、木盘等包装材料 | 参考市场价 | 1,500.00 | 39.70 | 867.5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浙江湖州兆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弱电安装与装修服务 | 参考市场价 | 800.00 | - | 423.64 |
| 关联租赁(租出) | 浙江湖州兆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参考市场价 | 15.00 | - | 14.29 |
| 合计 | 2,615.00 | 39.94 | 1,341.51 |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情况兆龙互连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预计的总金额。兆龙互连2025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浙江湖州兆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电缆等产品 | 36.08 | 500.00 | 0.02% | -92.78%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德清县新市镇火候鸟包装材料厂 | 采购托盘、木盘等包装材料 | 867.50 | 1,500.00 | 2.88% | -42.17%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浙江湖州兆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弱电安装与装修服务 | 423.64 | 800.00 | 11.95% | -47.05% | |
| 关联租赁(租出) | 浙江湖州兆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4.29 | 15.00 | 100.00% | -4.73% | |
| 合计 | 1,341.51 | 2,815.00 | - | -52.34%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1、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人发生购买、销售产品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原因主要系:公司及相关关联方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采购及销售的策略、渠道 |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等,主要以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2、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人发生服务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原因主要系: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及客观变化情况适当调整需求。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2025年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关联交易的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及相关关联方根据市场变化、实际经营情况、实际服务需求等各自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德清县新市镇火候鸟包装材料厂经营者:陈建平;类型: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新市镇士林西湖圩
号;经营范围:包装用木制托盘加工、销售。
2、浙江湖州兆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银龙;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平南路309、311、313、315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软件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湖州兆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4,139.60万元,净资产3,851.05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68.56万元,净利润224.8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 德清县新市镇火候鸟包装材料厂 | 实际控制人姚金龙先生配偶之弟陈建平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
| 浙江湖州兆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浙江兆龙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公司董事姚银龙先生担任执行董事和经理、姚金龙先生担任监事的企业 |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违约风险较小,不会给公司带来坏账损失。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兆龙互连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关联租赁等业务,按照市场价格、行业惯例等市场化方式协定交易价格;对于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与各关联方在实际业务发生时具体签署有关协议/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基于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业务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六、保荐人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廖磊俞康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