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肖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因减持股份而导致权益变动并触及5%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肖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由10,852,7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57%)变更为7,968,9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96%)。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肖炎 |
| 住所 | 北京市通州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7月5日-2025年11月27日 |
| 股票简称 | 华安鑫创 | 股票代码 | 300928 | ||||
| 变动方向 | 上升□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2,883,815 | 3.60 | |||||
| 合 计 | 2,883,815 | 3.60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0,852,788 | 13.57 | 7,968,973 | 9.96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63,232 | 1.20 | 1,016,857 | 1.2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889,556 | 12.36 | 6,952,116 | 8.69 |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所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