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科技(300936)_公司公告_中英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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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300936证券简称:中英科技公告编号:2025-055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28号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俞卫忠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43,83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28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3,80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25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2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62%。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人,代表股份2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6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人,代表股份2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62%。

3.出席和列席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

同意43,820,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54%;反对10,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4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2941%;反对10,8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7059%;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

同意43,820,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54%;反对10,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4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2941%;反对10,8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7059%;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

同意43,820,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54%;反对10,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4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2941%;反对10,8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7059%;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

同意43,820,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54%;反对10,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4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2941%;反对10,8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7059%;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43,820,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54%;反对10,800股,占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0.024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2941%;反对10,8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7059%;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6.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43,820,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54%;反对10,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4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2941%;反对10,8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7059%;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

同意43,820,5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54%;反对10,8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4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6,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2941%;反对10,8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7059%;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俞卫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3,804,1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4%。

2.选举戴丽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3,804,1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8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4%。

3.选举俞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3,804,1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8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4%。

4.选举冯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3,804,1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8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4%。表决结果:上述候选人的选举结果均为当选。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李兴尧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3,804,10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8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31%。2.选举邵家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3,804,10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8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31%。

3.选举井然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3,804,10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8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31%。表决结果:上述候选人的选举结果均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温博律师、唐芳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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