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锦福源(海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锦福源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锦福源五号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锦福源(海南)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锦福源天添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锦福源天添二号基金”)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7月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26,4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公司近日收到锦福源五号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锦福源天添二号基金共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锦福源五号基金、锦福源天添二号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锦福源五号基金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4月14日-2025年5月29日 | 18.41 | 917,800 | 0.4122% |
股东锦福源五号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锦福源天添二号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锦福源天添二号基金 | 2025年4月14日 | 15.30 | 1,000 | 0.0004% | |
| 合计 | - | - | 918,800 | 0.4127% | |
注1:锦福源五号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取得公司股份;锦福源天添二号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公司股份;
注2:锦福源五号基金的减持价格区间为15.29元/股-18.64元/股;
注3:上表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锦福源五号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11,150,000 | 5.0080% | 10,232,200 | 4.595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150,000 | 5.0080% | 10,232,200 | 4.595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 锦福源天添二号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1,000 | 0.0004% | 0 | 0.00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00 | 0.0004% | 0 | 0.000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 合计 | 11,151,000 | 5.0084% | 10,232,200 | 4.5958% | |
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锦福源五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0,23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58%,为公司5%以下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其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锦福源五号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锦福源天添二号基金共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