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瑞生物(300942)_公司公告_易瑞生物: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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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瑞生物: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易瑞生物(股票代码300942)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磊联系电话:010-66555013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苏钦联系电话:010-6655501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详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工作内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详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详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无,拟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报告期内,为了加强流动性管理,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的补流资金(包括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了适当调配,以补流资金置换了部分自有资金支付的生产经营款项,置换后的资金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偿还银行贷款、支付分红及投资款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关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重大变化,并督导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比例较高:根据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390万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比例为21.9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43%;二、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缩小但仍为负:2025年半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亏损金额减少较多,但仍未扭转亏损局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关注前述股权质押情况导致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保持控制权稳定的风险,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仍亏损,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带来的投资风险。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3.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不适用
5.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不适用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8.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不适用
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11.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承诺不适用
12.关于房产租赁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因原委派保荐代表人付书博先生内部工作调动,不再负责上述项目持续督导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现东兴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林苏钦女士接替付书博先生负责项目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周磊林苏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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