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2证券简称:易瑞生物公告编号:2025-058债券代码:123220债券简称:易瑞转债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86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16,966,6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1,613,251.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353,348.1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
月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004号”《验资报告》。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81,967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196,700.00元,扣除已经划扣的保荐及承销费用5,36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322,836,700.00元,已于2023年
月
日汇入公司指定账户,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人民币8,648,107.3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548,592.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300013017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437.24万元(其中:2025年半年度投入0万元,以前年度投入6,437.24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500.00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700.00万元,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658.98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为7,557.07万元。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9,527.07万元(其中:2025年半年度投入76.26万元,以前年度投入19,450.81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0,400.00万元,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496.81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补回已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相关税费36.00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为2,530.2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管理,以保证专款专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2021年2月5日,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深圳罗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开立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分别与上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5日,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开立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东兴证券分别与上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9月1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爱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医生物”)在中国银行深圳罗岗支行开立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爱医生物会同东兴证券与上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为更好的管理募集资金和实施募投项目,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爱医生物实施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增加公司为实施主体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2月21日,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罗岗支行开立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东兴证券与上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类型 |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 银行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 79210078801600001572 | 35,033,199.82 |
| 中国银行深圳罗岗支行 | 765374255276 | 40,481,901.81 | |
| 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 15198866886699 | 55,604.10 | |
| 合计 | 75,570,705.73 | ||
|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中国银行深圳罗岗支行 | 747177557582 | 6,004,579.51 |
| 中国银行深圳罗岗支行 | 745878205184 | 8,630,448.87 | |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 | 44250100000800005643 | 7,397,643.00 | |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 | 44250100000800005642 | 3,269,871.64 | |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755918953410202 | 0.04 | |
| 合计 | 25,302,543.06 | ||
| 总额 | 100,873,248.79 |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及附件2。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与‘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并将募投
项目建设期延长为3年至2024年2月4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5年8月24日。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3)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与‘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变更为“‘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拟整体变更,且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之一“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拟不再续租等考虑。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其他变更。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509,554.7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082,836.80元,合计人民币32,592,391.5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305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303,683.2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91,503.62元(不含税),合计人民币38,895,186.84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4]23000130182号”)。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目前,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67.16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3,500.00万元。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10,40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万元,现金管理余额3,500.00万元,其余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10,400.00万元,其余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7,535.33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437.24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21,346.71 | 17,535.33 | 0 | 6,437.24 | 36.71% | 2025年08月24日 | 269.96 | 是 | 否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建设地点包括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原租赁厂房B栋一至四层,以及“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1、新政工业园原租赁厂房的募投项目产线前期已建成投产。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整体变更,且新政工业园不再续租等考虑,公司已于2024年度将新政工业园厂房(含募投项目产线)搬迁至“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报告期内,该募投项目产线正常运行并达到预计效益。2、“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的募投项目产线仍在建设中,故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 | |||||||||
| 四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与‘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2、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与‘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变更为“‘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6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509,554.79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8,082,836.80元,合计人民币32,592,391.59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止目前,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67.16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报告期内,为了加强流动性管理,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了适当调配,以补流资金置换了部分自有资金支付的生产经营款项,置换后的资金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偿还银行贷款、支付分红及投资款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3,500.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万元,现金管理余额3,500.00万元,其余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
附件
: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1,954.86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6.26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527.07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业化项目(二期) | 否 | 8,800.71 | 7,935.89 | 1.80 | 4,717.92 | 59.45% | 2025年8月2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 | 否 | 11,262.66 | 11,262.66 | 0.00 | 5,029.02 | 44.65% | 2025年8月2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快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8,994.92 | 6,756.31 | 74.46 | 3,706.89 | 54.87% | 2025年8月2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00.00 | 6,000.00 | 0.00 | 6,073.24 | 101.2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35,058.28 | 31,954.86 | 76.26 | 19,527.07 | 61.11%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业化项目(二期)、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快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产生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报告期内,为了加强流动性管理,公司用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与自有资金进行了适当调配,以补流资金置换了部分自有资金支付的款项,置换后的资金通过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4年1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303,683.2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91,503.62元(不含税),合计人民币38,895,186.84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10,400.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10,400.00万元,其余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