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募集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2)。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截至2025年10月22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