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业科技(300960)_公司公告_通业科技: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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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业科技: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经审慎研究,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758,511.47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8,321,175.3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25年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4,293,141.21元,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8,289,088.66元。根据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截至2025年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8,289,088.66元。

鉴于公司正在以现金方式收购北京思凌科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凌科”)

91.69%的股权,同时,思凌科实际控制人及其核心员工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从上市公司股

东谢玮、徐建英、天津英伟达处受让上市公司6.00%的股份,上述两项交易互为条件、同时生效。截至目前,公司收购思凌科相关股权的交易暂未完成交割过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条款及对公司现金流的相关影响,结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资本开支计划,经审慎研究,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56,465,417.2561,431,487.2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2,758,511.4749,141,168.7435,844,352.40
研发投入(元)54,348,609.9051,043,746.2045,503,455.61
营业收入(元)509,808,622.79424,513,394.55358,813,000.5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98,289,088.6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14,293,141.21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17,896,904.4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45,914,677.5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17,896,904.4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150,895,811.71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11.67%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是?否

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预计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17,896,904.45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高于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本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该预案综合考虑公司正在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现金流的相关影响,有效结合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资本开支计划,有利于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最终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本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后续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主营业务拓展、研发创新投入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落地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从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充分便利。公司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将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中小股东提供表决渠道,并将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实行单独

计票、公开披露;同时,公司将主动听取中小股东关于现金分红的意见与诉求,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表决权。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公司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系综合考虑公司当前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资金需求及长远战略规划等因素审慎作出的决策。公司将持续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兼顾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关系,努力提升自身经营业绩,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实施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其他情况说明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6.14%、10.41%,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

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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