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800006号
目 录
| 起始页码 | |
| 鉴证报告 | |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 |
|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 |
鉴证报告第1页共2页
关于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0800006号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辰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万辰集团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步向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划拨款项。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营业部 | 643963315 | 51,420,781.50 | 活期存款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营业部 | 643970076 | 2,913.48 | 活期存款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 | 161040100100401903 | 282,679.43 | 活期存款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 | 161040100100401884 | 434.57 | 活期存款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营业部 | 645052354 | 0.17 | 活期存款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营业部 | 645057359 | 0.67 | 活期存款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营业部 | 645063197 | 0.07 | 活期存款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营业部 | 645066402 | 0.09 | 活期存款 |
| 合计 | 51,706,809.98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大额存单已到期赎回,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