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及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1 月29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08 号)(以下简称“审 核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 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对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现根据 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予以披露,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和更新后的申请文件披露后,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 通过审核、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 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2 月25 日
